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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炜:应尽快为人脸识别 的安全运用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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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升级的人脸识别系统,正让我们的生活无限靠近科幻大片:“刷脸”支付、“刷脸”出入安检、“刷脸”进家门…… 可是,光看脸真的没问题吗? 早在4年前,“3·15”晚会就有曝光:现场合成的视频通过了活体检测和人脸验证,人脸识别安全风险引发大众广泛关注。接着,小学生用一张面部打印照片就能打开快递柜的“丰巢智能柜”事件,再次引起社会思考。 “应尽快立法!”来自民革界别的丁炜委员,长期关注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运用,本次两会期间,他带来了《关于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不像密码可以替换,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也不像指纹识别需主动操作,人脸公开外露在无感时就能被采集数据。”丁炜委员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人脸识别的“危机”,是在一次刷脸支付时,“我们的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获取了,那我们的财产安全怎么办?我们走到哪里是不是随时都被跟踪着?技术让人更自由,还是更受束缚?”他提出,杭州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先行城市,需确保安全底线,探索构建新型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在发展与安全上取得平衡,保障产业行稳致远。 令人期待的是,杭州已经在行动。正在审议阶段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就规定: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该修订草案如获得通过,将成为我国首部明确写入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的地方性法规。 “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基础上,可率先制定公共领域相关法规条例,完善制度。”丁炜委员说,建议市人大尽快制定《生物信息保护条例》,明确界定设备及数据主管部门职责、技术标准、数据使用、管理权限、资质要求等;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设置机构准入场景、准入条件、权限及程序;同时制定生物信息泄露、诈骗等追责机制,明确处罚构成要件、处罚标准,防范技术滥用。 此外他还提出,要为技术应用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加强数据保护。对于不规范的采集与使用,要进一步整治,同时,引导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制定人工智能产业技术标准、行业自律规范,强化开发企业与应用单位保护个人隐私责任。(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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