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房屋安全处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房屋保护、修缮、整治技术标准及规范。组织协调房屋安全调查,房屋使用安全档案建设等管理工作,强化房屋安全管理使用主体落实责任。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指导既有房屋功能提升与综合改造,负责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与日常管理。承担房屋安全有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指导白蚁防治研究与管理等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抗雪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专项资金安排。

 

岗位负责人: 徐宗祥
联系电话: 0571-8958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