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住房改革与保障处(住房租赁管理处)
主要职能:

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租赁、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起草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租赁、直管公房管理、人才房管理等方面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住房租赁发展规划、人才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确定土地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总量并统筹实施。承担住房租赁市场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各类房产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全市直管公房租赁、经营、安全、维修等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全市直管公房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开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      

岗位负责人: 陈慷
联系电话: 0571-8958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