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推进城建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杭州市推进城建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浙建城〔2024〕16号)要求,有序推动城建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建筑施工设备更新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城建领域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能源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和《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014)等标准,鼓励各地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革,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逐步完善杭州市CIM基础信息平台。到2027年,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个。
(二)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38个。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等的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
(三)加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189)的规定等规范要求,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积极引导施工企业租赁技术先进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加强推进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购置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积极推动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替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我市城建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各区、县(市)住建局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政策优化整合,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认真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统筹上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快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统筹中央、省级、市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和市级建筑业碳达峰中和奖补资金,支持污水处理厂建设、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