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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 《杭州市城市绿化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评估办法》的文字解读 | ||||||||||||||
时间:2024-12-04 17:51 来源: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浏览次数: | ||||||||||||||
一、制定背景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于1996年制定了《杭州市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表》,实施迄今已有28年,当前我市城市绿化建设实际和苗木交易市场与1996年相比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绿地管理,巩固与发展城市绿化成果,为绿化违法案件查处提供园林植物价值评估依据,在充分考虑园林植物的生态价值、景观价值,并考察调研苗木市场,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绿化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评估办法》。 二、制定依据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 关于城市一般树木(非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计价规定。将树木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竹类、灌木色块、地被植物、攀缘植物,花卉、禾草、水生植物共9类,并将常绿和落叶乔木分为4类,以胸径为依据进行梯度计价。常绿和落叶灌木分为3类以冠幅为依据进行梯度计价。竹类按竹秆,灌木色块、地被植物、草本植物按占地面积计,攀援植物按覆盖面积计。 2.关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计价规定。充分考虑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树龄、冠幅、树高、胸径等生长属性和历史文化价值与纪念意义,选取树龄、树高冠幅、生长位置、树种、健康状况5个因子系数综合评估古树名木价值。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杭州市城市绿化范围内的园林植物价值评估,包含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为涉及城市绿化范围内的园林植物的违法案件处罚和损坏园林植物的赔偿提供价格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执法取证的计算。在绿化违法案件的查处中,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往往已经无法测量树木的胸径、冠幅。只能测量地径而无法测量胸径的乔木,胸径按其地径的0.9倍计算。只能测量地径而无法测量冠幅的灌木,冠幅按其地径的21倍计算。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以原档案中记载的规格数据作为价格评估依据。 2.未列入本补偿表的植物种类的计价。参照同类植物,即按植物亲缘关系最近原则,可按同种、同属、同科的顺序检索(裸子植物采用郑万钧分类系统(1978),被子植物采用克朗奎斯特系统(1988)),同时兼顾植物形态、市场行情。 六、关键词解释 胸径: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直径。 地径:树干基部的直径。 冠幅:植物树冠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之间的平均值。 古树:经依法认定的树龄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经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后续资源:经依法认定的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且不满一百年的树木。 七、新旧政策差异 1.增加城市绿化树木分类和植物示例。在1996年版《杭州市树木损失补偿价格表》基础上,对树木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包括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竹类、灌木色块、地被植物等9大类,同时每个分类增加了更多杭州常见、常用的植物。 2.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对损失补偿价格进行了调整。补偿价格参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国内主要园林绿化苗木交易网站的苗木价格,同时结合苗木市场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考虑。 3.新增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价值评估。新增了《杭州市城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价值评估表》,充分考虑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选取树种、位置、树龄、冠幅、健康度作为评价因子进行综合计算。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解读人:崔寅 联系电话:0571-85254990、85254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