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6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12-1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4-002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4-12-17 10:3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9日-9月28日,《关于杭州市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听证栏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257.html),收到意见和建议3条,其中有效意见3条,未采纳2条,采纳1条。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涉及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特点(可参见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结合征求意见稿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给予政策支持的精神,建议将“支持传统蚕桑产业保护性发展”“支持工厂化养蚕”表述为“支持传统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化养蚕”。

不采纳

根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意见,该条款表述应为“工厂化养蚕”。

2

为与“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主导和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相呼应,建议将“增强历史经典产业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对主导制定历史经典产业细分领域内国际标准”调整为“增强历史经典产业标准制修订的话语权”“对主导制修订历史经典产业细分领域内国际标准”。

不采纳

按照《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对修订的标准制定类项目的无资金资助。


3

征求意见稿对“补贴”阐释不多,建议将“对基地建设、育种育苗、机械化设备购置等按规定给予补贴”调整为“对基地建设、育种育苗、机械化设备购置等按规定给予资助”。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