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专栏 > 重要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营商信息
这场聚焦营商环境的专题询问“辣味十足”
时间:2024-11-04 10:45 来源:杭州日报 浏览次数: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近期遭到黑客攻击较多,损失严重。市公安局能否介绍下黑客类犯罪的特点及打击情况?”

“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以及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

10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公检法司机关营商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开展了一场“辣味十足”的专题询问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以及网民紧扣市场主体关心关切进行询问,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直面问题、坦诚应答。


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杭州作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情况如何,有哪些特色做法?

“2023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1—2022)》公布全国100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情况,杭州名列全国第二,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指标得分全国第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我市在科学立法、规范执法和法治服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字贸易促进条例、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市司法局还着力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发布产业合规指引24件。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市司法局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出台《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通过在涉企执法中明确引用裁量权基准并说明理由,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则通过“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方式,来破解执法扰企难题,并制发《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


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联动协作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知识产权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专题询问会上,多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提问。

“近年来,企业内部人员、离职人员泄漏或携带商业机密离开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屡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此,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类犯罪主要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市公安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指引》和《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备忘录》等,还率先在全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评估规范》,指导企业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市公安局还专门组建了一支30人的知识产权警官队伍,开设接受知识产权咨询报案的窗口,并在滨江、萧山、余杭区公安机关开展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试点。

当前,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了大国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去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运行。一年多来,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100余件,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在前不久召开的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上,我们组织了一起涉‘AI数字人’专利侵权案件的庭审观摩,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与会代表首次走进中国法院旁听庭审,大家纷纷为中国司法的开放程度和审判专业化水平点赞。”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杭州法院与市贸促会合力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云平台汇聚境内外90多家调解机构,成功调解了500多个案件,个案调解最短仅用时1天,中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仲裁、诉讼等解纷方式。”


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

对虚假诉讼开展靶向整治

“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以及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方面有哪些好举措?”一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市检察院抛出了问题。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介绍,市检察机关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营商环境检察办公室、涉外检察办公室,形成以营商环境检察监督为主体、重点打造“知产+涉外”品牌的履职模式,并创新涉企法律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两个“一类事”改革等,打造全周期、全链条检察涉企服务增值化的杭州模式。市检察机关还构建起“涉企挂案”“小过重罚”等大数据模型20余项,首创“营商环境检察e站”,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司法救济等服务,打破时空限制,实现接诉即办,提升涉企法律监督工作效率。

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内外协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开展靶向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今年,重点针对虚假仲裁和破产领域虚假诉讼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件。

市检察院分管负责人介绍,市检察院还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破产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明确破产程序中虚假破产、妨害清算和虚假诉讼行为的具体情形,通过规范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共同打击破产程序中的逃废债行为。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汇总梳理专题询问、专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综合形成审议意见,及时送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加强跟踪问效,切实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