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3-002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8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19:2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epb.xhgjzx.net)下载。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杭州。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要信息在征求意见后统一公开,全年发布信息2374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1687条。公开展示PM2.5、AQI、清新空气指标,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声环境功能区监测信息。做好政务服务,公开监管信息,建立“环保档案”并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简化流程,公开各类许可审批信息。制发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图文解读。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19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4件。

二是加强发布回应,提高满意度。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1699篇(次),新闻发布会4次、新闻发布工作3次,媒体采风1次,发布微博2654条、阅读量581.59万次,微信文章603条、阅读量71.08万次,抖音65条、播放量125.5万次,粉丝量5.04万,同比增长40.4倍。主办1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内容全文公开。环境信访投诉及建议意见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上年度结转2件。已办结的申请件中,公开及部分公开46件,不予公开2件,22件为本机关不掌握信息等无法提供。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信息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数据开放、政务服务等完善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局网站移动版、老年版、无障碍建设,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提高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探索建立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5

0

0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2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3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

5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但在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需继续改进,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近年来,局主动公开的数量不断提升,公开的领域不断拓展,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仍然有所上升。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局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更新频率、拓展信息公开广度,确保公众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策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我局发布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同步开展图片解读和文字解读,但图片解读的丰富性、易读性要进一步加强,要做到深入浅出,清晰明了。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近年来局网站强化专栏建设,开展移动版、老年版、无障碍建设,系统内部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了再开发和整合优化,但政务公开相关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持续强化公众参与、新媒体宣传、信息反馈等方面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