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走前列、作示范”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1〕6号)要求,中心全面完成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
(一)统筹做好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进一步提升中心依法行政水平。
(二)助力我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高频业务“随时办”。创新“7×24小时”在线智慧化政务服务新模式,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停缴、补缴、租赁提取、离退休提取、提前还贷等全部29个业务事项已实现“7×24小时”线上办理,工作时间外办理业务26万笔。二是跨省业务“当地办”。利用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省政务服务2.0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率先推出8个公积金办事事项的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实现缴存职工跨区域办理公积金“只跑一地”。三是关联业务“一次办”。推出公积金还贷抵押注销登记一件事、企业退休提取公积金一件事应用服务。协同推进职工退休、高校毕业生就业、身份信息连锁变更、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卡等“一件事”改革,推进公积金与其他业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
(三)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一是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监管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PC端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移动端平台应用,根据省级行政检查认领率和覆盖率通报,中心“互联网+监管”工作已实现“2个100%”。二是持续深化省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梳理框架性、安全性和适用性等系统建设问题,完善柜员身份信息,解决刷脸、高拍仪设备兼容性问题,自主开发年度基数调整、退缴、还贷提取等功能。三是打造住房公积金“易贷”新模式。创新全程线上签约新模式、前置现场一站式服务和“无界限”的全方位管家式服务,建设“线上办”、“移动办”和“E贷大厅”三大应用场景,运用电子签章、云视频面签、区块链等新技术,提供贷款申请、审批、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全时空、全天候、零距离贷款服务,构建全市公积金楼盘地图,整合委贷银行服务信息,提供从购房申请贷款到贷后管理的全周期管家式服务,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和服务理念实现新突破。四是深入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推动多维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47个主题库,近1000个分析指标,全面实时监测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变化。组织做好贷款金额预测、租赁提取模型的开发上线,做好部门和分中心报表、管委会报表、季度分析报告等开发,提高指标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管理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经征求中心各部门、各分中心意见,报党组会审议,确定中心2021年度暂无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事项。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邀请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企业、职工等代表人员,召开评估会,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房公委〔2017〕7号)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在中心官网公示。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经竞争性磋商续聘法律顾问4名,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新录用公职律师1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积极参加省建设厅和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务人员和公职律师培训以及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务工作人员培训。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新签订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中心合同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实现中心本级应领证人员持证率达100%,有效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质;根据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启动执法证换领和新进人员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中心现行执法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未发现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情形。依法稳妥处理群体性投诉、欠缴投诉等案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2021年受理案件1521件,立案1373件,调查取证1432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7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3件,结案1339件,创中心结案量新高,共为投诉职工追回住房公积金合计1432万余元。
(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严格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通过优化执法岗位、开展比学赶超、完善执法预警系统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做好住房公积金纳入综合执法改革有关工作,配合综合执法局梳理中心行政处罚事项,研究提出中心与综合执法局的执法职权边界划分方案。
(三)加强“四位一体”执法举措。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的新形势、新情况,中心建制扩面工作坚持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并重,坚持柔性措施与刚性执行相结合,实现“源头、宣传、信用、执法”深度融合,形成源头引领建制、宣传助推建制、信用促进建制、执法保障建制“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21年全市(不含省直,下同)新开户职工76.88万人,同比增长40.83%,完成计划170.84%;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建制单位20.37万户,建制职工376.23万人,缴存余额1200.99亿元,建制扩面实现稳步增长,为公积金制度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维护工作,提供在线查阅、下载等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做好中心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相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增强公积金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加强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在加强执法刚性的基础上,中心积极推进“信用+公积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根据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加强和完善公积金信用建设,结合公积金实际,推进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环节监管,进一步提升公积金风控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分级分类信用体系,促进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遵从住房公积金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监管方式,促进杭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平稳发展。
(三)积极落实特邀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工作。组织中心特邀执法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1次,参与临平区住房公积金重大复杂群体性投诉维权案件的执法工作。邀请中心特邀执法监督员参与中心及各分中心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次,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执法监督员在执法人员培训中进行专题点评,促进中心执法案件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参与中心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房公委〔2017〕7号)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提出意见建议。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2021年中心收到行政复议6起,复议调解3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案件发生。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报送中心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
(二)试点建立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机制。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广“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针对近年来日益增长的职工与企业之间对历史欠缴公积金的追偿争议,积极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制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程序规定(试行)》,在执法程序中引入第三方调解程序。2021年8月,中心和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作,正式委托开展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自调解程序实施以来,已产生受理转调解案件649件,占受理案件量的90%左右,调解工作获得广大职工认可,有效促进职工与企业公积金纠纷问题的解决,打造杭州公积金纠纷治理新样板。
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执法人员培训和干部职工培训等方式,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体悟。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次专题学法,在中心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中安排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课程,促进中心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住房公积金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中心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实践“交互式”普法模式、“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分中心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每月梳理公积金咨询热点问题,收集缴存单位职工意见建议,加强热点问题的“靶向宣传”;充分发挥线上政务新媒体和线下办事场所的宣传阵地作用,2021年各渠道发布政务信息3833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38万,“自动答疑”系统服务群众1.47万人次,修订业务指南,印制新版宣传资料,办事场所发放到位;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结合庆祝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开展“历史上的杭州公积金”“公积金知识竞答”等专版、专题活动,制作发布政策图解12篇,漫画解读1期,提高公积金制度知晓率;2021年11月29日,在杭州日报专版发布《杭州公积金中心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提供〈杭州方案〉——为民办实事 为企业减负担》,宣传公积金有关政策和中心各项创新服务举措。
(三)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研究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规划中心在“八五”普法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法治杭州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中心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开展“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关于纪念“宪法日”统一部署,结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三十周年,制发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暨2021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中心和分中心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制作文案,以问答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促进中心干部职工遵从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做好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继续完善中心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对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落实“八五”普法相关工作,落实中心普法责任制。
(二)推进执法机制创新,提高执法质量效率。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调解制度、规范调解流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外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中心执法监督活动。
(三)强化执法信用宣传,提高建制扩面覆盖。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进“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运用数字化行政执法等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刚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制度环境,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合规缴存意识。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