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文局
时间: 2022- 03- 10 11: 30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市园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就2021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注重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将学法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系统学习,邀请杭州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

谋划和落实好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杭园文〔2021〕37号),细化分工、明确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高质量推进年度立法项目

经过两年的立法调研和酝酿,我局在与市人大相关工委、市司法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申报《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杭州的灵魂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弘扬和保护一定要搞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整体保、全程管、活态用”的思路,形成“总则、保护名录、保护规划、保护措施、整修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8个章节53条条款,全新构建杭州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健全政府主导、共保共享的多元保护机制,进一步弘扬杭州历史文化,统筹城乡建设与保护。

此外,我局还申报《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市人大2022-2026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三)积极配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杭州市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开展行政处罚事项调查摸底工作,梳理行政处罚事项20项,其中18项拟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2项拟划转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按照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的流程,在浙江权力事项库新增14项处罚事项,并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省监管事项目录中完成了事项认领,实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联衔接。

加强部门联动,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年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园林绿化和历史建筑案件4起,进一步推动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

(四)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关于优化新建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的通知》《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对其中涉绿审批事项承诺制、备案制予以明确。参与“亲清在线”平台一件事审批流程改造工作,持续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我局37个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实现“掌办”、“网办”,其中34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即办率达到了91.89%,承诺时限压缩比为97.92%;其中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省通办。全年办理行政许可300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在绿化市场管理领域实施好省城乡建设系统“领跑者”改革培育项目,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园文二期项目建设,推进杭州市园林绿化市场诚信综合评价系统与杭州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系统的整合工作。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指导,积极探索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的基础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

(五)严格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等工作需要,依据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规章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专项检查,对本部门制定和实施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保证各项规定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配套衔接。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上会审议、报备、发布、解读等制定流程的把关,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承办部门职责。2021年对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个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具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回头看,委托浙江工商大学专家团队组成评估组对《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开展后评估,对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后评估报告,推动我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被评为2021年度法治杭州建设优秀调研成果。

(六)多措并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审批管理权限配置,明确职责边界,统一办事标准,实现园林文物行政审批事项同城同标同质;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并约束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人员培训,6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习新干线网上普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局机关无执证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机关持证率90%,完成执法证全面清理换证工作。组织本单位及区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顾问驻点,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七)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具体要求及时开展监管事项的退认领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制定双随机事项年度工作计划。目前我局已全部认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并开展了检查,包括4项双随机抽查事项(含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2项跨部门双随机监管事项),85项行政检查事项。2021年除6项行政检查事项由于无监管对象、零申报外,其他事项均完成覆盖。我局年度行政执法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所有双随机监管抽查任务的对象抽取均采用信用规则,并加大了高风险对象的检查抽取比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精准度。

(八)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案件

2021年我局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庭前积极准备证据,召开应诉会议,加强与律师、第三人的沟通协调,争取化解矛盾。庭审中,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就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规范程序等方面进行专业的阐述,说明了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解答了原告对5G通信基站建设占用绿地的疑问,充分表达了行政机关的观点,取得了法院的支持。

(九)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630余条政务信息,接收2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于规定时间内答复,信息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制定市园林文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为依托,将线下活动和线上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园林文物领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行业法治氛围,为园林文物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局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二是行政诉讼的案件诉源分析还应更加重视;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继续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突出特色,加快推进名城立法工作

积极与省、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对接,多方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组织好专家论证、意见征询、社会公示等一系列工作,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世界级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快对现有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和词条解释的制定,为本市园林文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园文信息系统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通过人工智能统计分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四)营造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以园林文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为依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阵地,向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贯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