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2- 03- 10 10: 42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关于“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的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杭州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2021年法治杭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杭州建设六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宣传农业农村法治教育,着力打造政治素养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行政执法队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各类失信约束措施、“烦企扰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清理,共清理文件39份。深化信用杭州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1年3月率先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典型经验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   二是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抓好行政许可动态管理,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做好“蚕种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等7项事项的告知承诺工作,及时完成指南要素维护。利用电子云平台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及时更新2.0平台数据,加快后台审核,达成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就近办”,2021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4506件,做到4个100%。“提升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入选农业农村部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汇编。                  

三是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层治理平台、投诉举报平台等互联互通,行政权力事项(省库)认领率100%。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全年执法检查449次,掌上执法率100.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在全市安装并使用农资信息化系统,实现农药购买人脸识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于2021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1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将为保护西湖龙井茶品牌、促进西湖龙井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立法保障。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起草、制发和管理本系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并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了报备,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18件。根据司法局要求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通过征集意见、实地调研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评估调研并进行了整改,共评估规范性文件2个。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规定》落实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1个。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2021年共审核合同63份。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加强系统内部公职律师的培养和聘用,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承担普法宣传、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等法律事务,有3名人员已于2021年11月通过了省律协组织的公职律师岗前培训。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成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示范单位创建3个方面29项条件标准,不断完善执法硬件设施和各类支撑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向省厅和农业农村部申报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各类材料,5月底,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把钱塘江流域禁渔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超前部署,狠抓落实。先后向全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100%覆盖沿江两岸渔民,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实施7*24小时巡逻值班,开展联合执法200余人(次),取得了明显禁渔成效。高效率开展“绿剑”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行动,突出农资及种子的重点品种,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连续实施联合执法、质量抽查、明察暗访。2021年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542人次,实施行政检查2150次,行政处罚总数为115宗,罚没收入19.6126万元。

(五)强化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9月份组织了全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共评查(自查)执法案卷3283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2911件,行政许可案卷372件,评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0卷、典型案例10卷,我局办理的杭州绿丰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劣种子案被评为2021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及杭州市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9月-10月对全市2021年“绿剑”农资打假保春耕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对绿剑行动联合执法开展频次、质量抽检情况、明察暗访取得成效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市农资及种子打假专项行动进行了督促。分别在畜牧和渔政领域开展两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有效规范我市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职责,继续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妥善做好涉农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共受理各类来电、来访、12345交办投诉举报等信访件145件,110社会联动53起,信息公开申请17件,始终把社会监督作为提高法治政府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由局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调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不断强化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成员定期开展法律业务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全面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理念。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学习教育,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落实“三农”领域普法。强化农业农村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八五”普法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强“四治融合”模式推广

一是推广多元参与机制。推动民主协商共治,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四会制度”建设、“两约”制订、居(村)务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制度,引导社区居民合理表达诉求,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引导新乡贤依法参与乡村治理,把乡贤回归纳入“两进两回”目标考核,全市实现乡镇(街道)新乡贤联谊组织全覆盖,吸引乡贤回归投资,宣传典型乡贤人物、乡贤事迹和工作案例。

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将“一码解纠纷”、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平台延伸到村社,将“微法庭”工作融入三级矛调中心,形成三级联动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提高基层法治服务水平,全市“微法庭”培养900余名乡村“法治带头人”和“特邀调解员”,提供全流程司法服务。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打造普法“云课堂”和法治工作“宣讲站”,进行法官说法。打造诚信教育“微平台”,将本村或本辖区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微法庭”予以公布。

三是提高“四治融合”水平。发挥文化礼堂作用,建成15家农村文化礼堂,认定90家四星级农村文化礼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提升农村群众文明素养。开展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240个,通过善治创建和示范引领,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结合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实际,第一时间调整成立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到位。在将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处室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实行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组建局系统法治联络员工作队伍,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处室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着力形成机构改革后法治建设齐抓共推的良好局面。三是工作部署到位。加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问题,明确法治建设要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分解法治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局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分年中、年终两次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并通过“杭州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开。四是法治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

(二)强化法治思维,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制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围绕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科学行政决策、规范合同管理等具体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二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具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法治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形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做到实施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据,力求决策科学合法正确。四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领导干部率先厉行法治、带头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严格按照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等七方面具体工作,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工作,强化工作过程管控评价与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主要领导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带领分管领导、执法人员参加市领导出庭应诉旁听活动,年度内没有出现行政行为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变更、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等情形。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国家、省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法治人才较为缺乏。我局法制机构的力量相对来说比较薄弱,目前存在人员老化、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尤其是法治乡村建设人才缺乏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容易导致法治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例如国家针对乡村治理法治化推行各项制度的时候,所制定的一些配套方案以及相关细则,由于法制队伍建设力量较薄弱,在推行过程中不够深入彻底。

二是农业执法主体形象不够突出。依法治农工作一直以来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造成农业执法部门难以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执法力度小,执法效率低,执法主体形象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主要体现在:一是农业农村部门自身宣传意识不强,农业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宣传,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造成一些人违法不知;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对自身职能认识不够,重技术推广、轻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陷。农业立法较多,但强有力的不多,与其他执法部门交叉的也很多。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和逐步完善,农业法律法规的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很多地方与现行体制也不够适应。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并开展全单位全系统培训,实现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全覆盖,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工作,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总结综合行政执法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实施“教科书式”执法,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农业农村执法品牌。

三是完善农业农村法治责任监督体系。对标对表法治建设考评标准,明确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完善法治建设与普法任务一体化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考核不扣分少扣分。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补齐执法力量薄弱短板。

四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职能,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全面推进“无证明化”改革,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持续做好政务服务网信息维护工作,深化政务服务2.0推广应用,强化涉企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隐性壁垒破除试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共同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五是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社会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乡村社会治理善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不断总结推广“四治融合”典型经验,加快推进乡村善治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