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18 16:1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要素,搭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信息,完成50个重点专项规划信息梳理归集。对5个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进行公布,及时发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并在征求意见后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落实防控措施有效传达,公开疫苗接种点位信息和健康科普知识。同时,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实效,提高解读质量。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万余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4份,“余杭发布”共推送微信1790条,阅读量约1033万次;发布微博4860条,阅读量2230万左右。全区政务微博微信全年发布资讯2.7万余篇,总阅读量2300余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针对信息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商,进行法治审查,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和解释说明,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56件,1132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4件结转下年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2件;行政诉讼案件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风险排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政策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在数字政府门户“政府效能”板块建设“政务公开”模块,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全面展示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晾晒政务新媒体更新时效,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同步更新。深化精准信息推送,以需求为导向,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政策信息精准化、分众化推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强对部门、镇街的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以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月度通报,建立完善季度交叉检查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1

2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851

行政强制

28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1

48

0

1

1

0

11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6

31

0

1

1

0

7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5

0

0

0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1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6

0

0

0

0

0

4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3

2

0

0

0

0

16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1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4

0

0

0

0

0

24

2.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

0

0

0

0

0

2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4

8

0

0

0

0

42

(七)总计

1083

48

0

1

1

0

11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0

0

0

0

0

0

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1

6

2

22

4

0

7

4

15

2

0

1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还不够透彻。政策解读能做到文字和图片两种形式,但表述专业笼统,不够生动形象。同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宣传效果。

2.政务新媒体质量有待提高。政务新媒体账号较多,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1.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继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2.加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职责,理顺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严格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政务新媒体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区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