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协助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日常服务工作。
(二)指导全市会计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承办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事务性工作。协助实施全市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四)承担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等各类培训以及局机关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五)完成杭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