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商务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市商务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力抓好 “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等主要工作,着力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商务局法治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立法、守法、用法、学法”上下功夫,法治保障作用有力发挥,法治理念和思维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特别是《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出台3年来,商务局为加强条例实施有效性、针对性,梳理配套政策办法并精心汇编成册,起到了很好表率示范作用,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肯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局党组法律学习4次,局党组成员5人通过执法证考核。三是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通过杭州商务大讲堂、全市商务工作季度会议、专题研讨班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开展商务领域政策解读宣讲10次。
(二)法治保障改革成效显著。一是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减事项”要求,从原来的46项,调整为28项,精简了4个粮食事项。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农贸市场和商圈进行延伸。二是印发《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时间、材料、时限、流程等,稳步推进窗口事项增加和“去中心化”工作。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部分)、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许可、成品油经营资格许可(部分)进位提档,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简称“4进3”)。四是全程网办事项逐步实现,对境外投资备案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商务部统一应用系统进行事项办理,市一窗受理平台实施后台审核,真正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三)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完成商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颗粒化”梳理和检查表制作,开展事项映射和归集,完成了国土空间数据归集,涉及货贸、服务、外经和商务政策等几十项数据。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运用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下达计划任务10个,制定公布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和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落实跨部门检查事项1个。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实施。组织局机关无执证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完成执法证全面清理换证工作。四是持续跟进执法整合后的工作,与省商务厅、市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督办意见交换与修改,理清权力划转后部门间职责边界。
(四)商务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开展存量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2件。二是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参与消费券发放专家意见征求会和省市场监管局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反馈;参加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巡查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定程序,对《杭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三是开展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强化对合同形式规范性与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截至11月底已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95件。根据财务政策规定,将采购合同首次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局机关本级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9次、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即时检查22次,完成全年检查任务全覆盖。
(五)商务法治氛围日趋浓厚。一是开展法治培训学习。全年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讲座2场,局机关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面对新冠疫情,第一时间起草印发《杭州市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意见》,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对上城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36次督查,走访企业75家,协调解决问题49个,反映问题12个。三是参加政策宣讲。为落实“两战赢”决策部署,参加市直机关学组织“战疫情、稳外贸、促发展”政策宣讲,对商务部门出台的政策情况进行解读。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知法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要更加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要更加细致;对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领会要更加系统。
(二)法治机构力量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无专门法治机构,专业化水平不够,在研究和处理具体涉法事务时,难以有效适应工作任务的要求。
(三)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进一步推进。目前,商务行政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还需厘清边界;部分县(市、区)持有执法证人员较少,不能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三、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求,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商务建设,推进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依法保障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商务系统“最多路一次”、“最多跑一地”、“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等改革,及时调整与改革要求不相符政策文件。
(二)提高商务地方立法质量。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继续推进老字号立法,完善立法评估、报送等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推动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四)加强商务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有关规定,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五)做好商务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学法。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营造深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