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1-03-22 10:3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建设厅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制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自觉对标“走在前、作示范”的要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双线作战”,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2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杭依办〔2020〕7号)有关要求,中心全面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年来,中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积金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便捷缴存企业有力。将缴存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完善网厅送缴自助缴款功能,拓展结算资金缴纳方式,实现企业建缴证明线上“一站式”办理。二是支持“一件事”改革有为。配合完成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完善住房补贴、企业员工招聘退休、人才引进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实现申报信息一张表、集成整合一平台、高效办结一次性的联办机制。三是提升信贷服务效能。继续推进贷款“零材料”全程网办模式,通过扩大贷款数据共享、完善电子影像系统、全面推行电子用印等,进一步提高贷款办理质效。四是推进公积金城市大脑建设。抓牢杭州市城市大脑建设契机,将公积金应用主动对接,推进公积金驾驶舱和多维指标体系建设,建成住房公积金大数据中心,实现决策分析系统上线试运行。五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优化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压缩3项申请材料,参与共建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大幅提高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办事效率。六是推进数字公积金建设。积极参与浙江政务服务2.0、省建设厅“数据高铁”、杭州市“亲清在线”等平台建设。完成浙江省政务服务2.0平台29项权力事项上线,确保“亲清在线”平台公积金应用建设,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继续拓宽。

(二)聚焦疫情防控,落实政策纾困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纾解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困难,中心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制定阶段性支持政策和操作细则,做好政策精准宣传、政策全面解读、政策兑现衔接等工作,助力复工复产。共受理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企业2232家,涉及职工14.59万人,累计减少缴存金额8.41亿元;申请缓缴企业1180家,涉及职工3.66万人,累计暂缓缴存金额1.55亿元;11.69万人享受租赁提取支持政策,租赁提取总额10.97亿元,其中提高限额标准新增提取额1.61亿元;共受理审核5919名受疫情影响借款人“不作逾期处理”申请,涉及贷款余额24.90亿元。

(三)加强依法行政,落实制度化管理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中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化、系统化管理。一年来,中心共提请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中心作为起草部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核工作,报经管委会审议后发布实施,并提交市司法局备案。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中心对现行有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2020年10月,中心邀请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职工代表等,召开评估会,就2019年两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在中心官网公示。三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中心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增强公积金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年来,中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05条,微信公众号粉丝34万人,年增长粉丝约4.64万人,网站累计发布信息947条,政策文件3篇,政策解读3篇,公开行政决定138件,受理并及时反馈信息公开3件。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中心共聘请法律顾问3名,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专题讲座2次,协助处理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3起,案件代理42件,审核合同、协议40份,对逾期不能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且并无正当理由的职工,签发10份律师函等,为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公积金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积极深化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完成立案957件,调查取证785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38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6件,结案460件,依法稳妥处理公积金群体性投诉、欠缴投诉等案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中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同行前列。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中心专题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5%。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推进外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中心执法监督活动,邀请中心外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同审核、行政决策后评估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中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依法、公正、合理、高效行政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加强失信监管体系建设。实行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发布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在业务系统中对失信人员行为进行监控,在业务管理中重点监管并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拓展信用宣传形式,营造守信氛围,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执法活动中强化信用要求,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和职工列入失信黑名单。2020年,对经责令拒不整改的6家单位、骗提公积金2人按规定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和市“信用杭州”网站公示。

(五)创新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设立首家“住房公积金微法庭”创新公积金纠纷化解治理新机制。为有效治理公积金欠缴纠纷问题,中心统筹把握保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社会治理为契机,推进公积金法治化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和数字赋能,创新公积金纠纷多元化综合治理的新模式,提升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20年9月,中心与上城区人民法院合作,在公积金行业内联合设立首家“住房公积金微法庭”,打造公积金纠纷诉源治理“升级版”,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的高度肯定,并进行推广宣传。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和素质。梳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7件,其中: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一审1件,未发生败诉案件。中心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六)深入推进普法教育,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用好“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组织做好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进一步发挥牵头督导作用,中心通过率、合格率均达100%。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心行政执法管理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9月,组织中心及各区、县(市)分中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工作,邀请专家对中心执法、普法、应诉等工作进行授课讲解。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开展“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授课,同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认真查找中心各项政策、业务需完善和调整的内容,切实做到学用结合。积极开展多平台多维度的宣传阵地建设,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宣传,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资源融合,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服务举措。借力合作银行扩大公积金制度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项便民为民新举措和“战疫情、促发展”阶段性支持政策成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工作部署和责任部门,确保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中心党组两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各区、县(市)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作用,明确分中心主要负责人承担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责任,通过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分中心法治政府工作具体要求,确保各分中心与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思想和能力

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树立和法治意识培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策划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观念,带领提升中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法,深入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原则,带头主动用法,持续推进公积金事业法治化建设。

三、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是中心纳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第二年,一年来,中心认真总结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经验,深入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整体发展不均衡。因机构管理体制问题,中心与各分中心之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还未做到一盘棋,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不足。当前,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仍不高,与社保人数相比建缴率不到60%。近年来,随着宣传执法的推进和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职工投诉案件逐年翻倍增长,群体性投诉案件高发,受中心机构编制的限制,专业人员及配套薄弱,依法行政压力骤增。

四、2021年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实组织领导。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强化统筹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省建设厅工作要求,认真谋划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抓细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浙江“三个地”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推进公积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做好“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多平台多维度的宣传阵地建设,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项便民为民新举措,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抓严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根据形势和要求,研究调整和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健全完善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设,强化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微法庭”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和数字赋能,拓展公积金纠纷化解、多元治理、法治宣传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