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注重资源配置,为打造“城西科创新城·美丽幸福临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区推进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临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区政府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坚持区委理论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学法制度,提高“关键少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完善制度设计,健全监督体系。
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专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选任第一批区法治建设监督员及新一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切实发挥监督员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开展依法治区督察,有效推动各部门、镇(街道)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通过巡察监督、集中案卷评查监督等常规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5份。制定《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约谈制度(试行)》,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构建起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优化政府职能,助力便民利企。
制定《2020年临安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财产登记、信贷金融、税收服务、跨境贸易等便利化制度改革。依据《杭州市临安区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实施方案》,汇总形成1116项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1282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最大程度精简优化证明事项,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依据《临安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区级部门审批事项清单88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现象。2020年度,全区完成告知承诺事项办件量7532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件量3155件。
(四)深化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
推进“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建设,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综合执法队挂牌,并在昌化镇率先成立2020年度杭州市首个市级试点综合行政执法队。落实《杭州市临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优化执法方式,实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区级部门全贯通,部门应用全覆盖。创新启动“5G+云公证链执法”新式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完成500台新式执法记录仪的配置和应用培训,力争打造成为全国首个“5G+云公证链执法”示范区。
(五)强化法制审核,护航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2020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54件,出具法律意见80余份;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4次;修改、废止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制定《杭州市临安区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关于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六)注重末端管理,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府院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区行政案件共性问题并分析案件个性问题,进一步提升各部门、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减少行政案件发案量。依托“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作用,合理配置调解资源,加大与行政相对人沟通,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其中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0件、调解率53.3%,区法院收案88件、调撤率34.88%。落实《临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3人次,通过负责人出庭并出声实现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个别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够到位,欠缺法治思维,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依法行政决策仍然存在短板。“带病”、“违规”文件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增加政府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亟待强化。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到位等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量同比虽有所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二是以健全决策机制为抓手,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质效。三是以矛盾纠纷化解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四是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