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2 10:2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0年,富阳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争创法治浙江示范区县为抓手,坚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重要窗口”,奋力展现“头雁风采”,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迭代升级“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人生一件事”改革经验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完成政务服务2.0省级试点,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率、群众企业办事满意率分别达83.4%和98.6%。二是纵深推进重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88个事项完成证照分离,49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全年共取消1369份证明材料。三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列出涉企执法监管“正面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实现网格化全覆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更加坚实。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规范化目录、常态化专班,以多样化形式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五化五提升”举措获国务院网站推广。

(二)健全依法决策程序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区政府及部门、镇街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公开。跟踪调查蓝天保卫战等4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形成决策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制定流程系统化、审查专业化。全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文件18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三是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在全市率先建立区镇村三级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有效破解“聘而不用、顾而不问、谏而不纳”问题。四是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通过区、镇街两级把关,实现司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前介入,提升镇街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建24支审查队伍,合法性审查725份,提供建议1655条。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进入实体运行新阶段。探索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专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全年新申(换)领行政执法证800余本,持证率达96.6%。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以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监管,全面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执法工作的有关指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口罩等恶劣行为,同时进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创新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以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审判监督协作为第一层次,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协作为第二层次的双层次监督协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并在各区县推广。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监督,完成194件建议、170件提案办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检察监督,全区各单位接受检察建议34份并整改完毕。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成立由代表委员、律师等组成监督员队伍,邀请参加案卷评查、法治督察等监督活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挂牌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多渠道开展争议化解工作。2020年调解成功36件,成功率达92.31%。坚持“关口前移抓预防”理念,在全省率先发布《违法建筑查处规范化指引》,有效破解违建违占痛点问题。《指引》获刘小涛副省长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2020年全区行政复议新发94件,同比下降20.34%,纠错9件,纠错率8.57%,下降近49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新发111件,同比下降14.62%,败诉11件,败诉率8.87%,下降1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3件,出庭率97.65%。

(六)强化法治宣传培训

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5名非人大任命区管干部进行任前考法,52个执法单位100余人参加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以创建全国和省级“七五”普法示范区县为抓手,建成1个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和6个村级普法实体阵地,制度建设和实体建设走在全市前列,“七五”普法工作获省司法厅领导批示肯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对标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求,对标在全省“重要窗口”建设中展现“头雁风采”和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使命担当,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如有的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各种制度安排需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落实责任、狠抓执行,以更有力措施解题破难,开拓富阳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召开1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7次批示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二是有效发挥统筹推进作用。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两高一低”问题。三是创新“两级述法”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区、镇(街)”两级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纳入区级两会和镇街人代会(议事会)会议议程。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的开局之年,富阳区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以创建法治浙江示范区县为契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控规范性文件数量,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督导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强化决策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向人大备案制度,拓展外部监督渠道。

(三)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对高败诉风险案件实行双专班“销号式”管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固化行政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调解向纵深发展。以容错豁免机制在富试点为契机,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容错免责机制。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深行政执法双层次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各项配套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推行区政府领导约谈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制,将败诉压力传导至执法一线,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压力传导体系。

(五)完善法治乡镇创建。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抓手,完善法治乡镇建设机构体系,提升镇街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