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0015/2021-2583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11 | |
发布单位: | 市民族宗教局 | 主题分类: |
2020年,杭州市民宗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2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贯彻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州市民宗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据职责任务要求和公众关注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五公开”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利用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各区、县(市)民宗部门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进行发布;对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转载。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600余条。按时发布杭州市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共收到网络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机关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民宗系统信息动态联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充分发挥民宗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工作。认真接听综合服务热线电话,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及相应流程。制定《杭州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评比办法》,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完善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员动态联络机制,对系统信息工作给予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以进一步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信息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有力地调动大家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六)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方面。涉及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或重大舆情,通过局官方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地予以回应,使广大市民群众能及时了解事实与真相。2020年,我局门户网络访问量达到34万,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或舆情3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件135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方面。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杭州市民宗局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及时更新,以方便市民群众的获取和监督。
(八)信息工作培训交流。2020年9月,我局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此外,局机关还选派了有关干部参与上级和司法系统举办信息工作学习培训,交流工作、积累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4 | 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1 | 0 | 4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2914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机关当前还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21年,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我们在今年工作中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标准。全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扎实开展“五公开”工作,有效推进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部署和预(公)开,规范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扩大市民公众的参与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激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始终强化质量意识,围绕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计划、重大部署,进行全面公开和精准解读,不断提高政策法规解读的效果和质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关切。
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建设保障机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培训,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手段,及时对公众依申请公开进行有效答复,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