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的技术性工作。
(二)承担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地理空间框架、政务地理信息的建设和应用工作。
(三)承担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基础测绘和综合测绘数据成果的日常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