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推进融媒体工作。监管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宣传、网络视听及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行业网络舆情工作。承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