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主要职能:

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帮教安置工作等。


岗位负责人: 李友良
联系电话: 0571-8525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