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126298/2019-215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3-28 | |
发布单位: | 市金融办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今年以来,市金融办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8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等文件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围绕工作,强化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大金融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紧密结合杭州金融发展、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金融发展动态公开信息,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18年,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241条。联动十余家主流媒体,组织开展采风活动5次,媒体发布信息稿30余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知识普及推进信息公开,在《每日商报》开设专栏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相关信息14篇,进一步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二)关注热点,加强解读回应
进一步抓好金融政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加快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目标任务、重点任务等,主动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组织办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民情热线》2次,进一步强化对政策的解读,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落实保障,抓好平台管理
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办关于政府网站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杭州金融门户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今年来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每一个环节。
2018年,我办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7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2件,同意公开的18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97件。
面对复杂疑难问题,加强与法律顾问、法制部门的沟通对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商,确保答复内容的规范和合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我办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对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9年,市金融办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加快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王炸、政务微博、微信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二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热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回应的主动性、有效性。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培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杭州市金融办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