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裁体建设应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7702180;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邮编:310051。
一、概述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的要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探索政务公开创新模式,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2018年度,我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我区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划分为四个方面,细化为十四个重点,并且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建立联合协助机制推进2018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滨江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标准,指导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且督促区各部门和各街道及时地公布,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按季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情况。
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政务公开。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先后印发《杭州市滨江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滨江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通知》,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涵盖“政务公开”工作,突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设、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方面的考核。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我区制定并发布了《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关于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做法,避免出现泄露国家秘密,未经第三方许可公开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概况
2018年度,区政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4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80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4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487条。
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积极履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职责,督促各部门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指南,细化公开目录,按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和年度报告。各单位做到在公开规范性文件时同步标注信息实效性、制作单位和制作日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大力推进“五公开”。努力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到实处。推进决策公开:区政府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公开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决策,采用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专家咨询、征询专业机构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再进行相关决策。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工程、重要政策等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改进工作,做好整改落实。推进管理公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同时公开机关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推进服务公开:发挥办事服务大厅的基础作用,在办事大厅张贴和发放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利用滨江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多种线上渠道提供政务服务。推进结果公开: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事项,各执法部门将相关的执法结果在网上公布,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也通过网站公布。
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我区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解读。2018年度,我区共发布了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上述规范性文件都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且同步发布了文字版政策解读和图文版政策解读,做到图文并茂,方便群众了解。此外,我区本年度除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同时也大大地提升了对其他各种政策的解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策解读”板块,发布了99篇政策解读,同比上一年度有大幅度增长。此外,区发改局局长对“1+X”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了4篇解读文章。除了区门户网站上的解读和相关新闻发布会的报道,还通过“滨江发布”微博微信平台进行推送,其中“滨江发布”微信平台的“滨江通”专门设置了“1+X”和“高新政策”板块。
加强公众关切回应工作。面对公众的关切问题,我区在门户网站开辟了热点回应、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板块,以加强对于热点问题的回应。同时,“滨江发布”微信微博平台都在第一时间推送相关热点回应。此外,还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地解答群众的咨询,处理好相关投诉举报。面对舆情,特别是重大舆情,我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的准备工作。同时,我区努力完善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其中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部门街道小额工程交易、教育系统自行采购、区内其他部门采购等内容,将各个公共资源的招投标公告发布,方便群众了解监督。同时我区尽力配合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普查,摸清交易覆盖范围、资源整合、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依法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推进财政、收费、税收等涉财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我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继续做好本级政府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公开2018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及减免情况,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积极落实加强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冻结通告及涉及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同时,在线下以张贴上墙等形式公开征地拆迁相关信息,公示赔偿情况等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杭州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阳光专题”查询相关内容。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按照《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杭政办〔2018〕2号)和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和过程监管,对照区政府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明确公开内容,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提高执行透明度。我区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了1000余条事关民生的信息,主要包括便民服务、教育、医疗、交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等内容。
(三)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我区及时公布低保信息,包括人数和资金支出、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等内容;按期公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医疗救助信息、临时救助信息,方便需要的群众及时了解;此外,我区财政局公布了《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推进民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公开机制。
关于教育领域,我区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滨江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强区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7年)》,并且发布了120余条公告公示信息,涵盖了教育相关政策、经费投入和使用、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和招生政策等信息;此外还专门设置教育概况专栏,对我区的所有学校进行相关介绍,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进修学校、社区学校、成人学校、民办学校等。
关于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我区在门户网上公布了一系列的医疗政策,提供区内医疗单位信息,介绍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对一些常见的疾病控制进行科普,对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的资质认证情况进行公布;我区还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关于环境保护领域,我区于年初发布《滨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月公布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和整改进展,定期发布水质公告,公示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进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企业名单信息,公示因违反环保有关规定而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
关于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年初我区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10个应急预案,涵盖了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便群众能够在面临灾害事故,能参照相关信息得到有效救助;同时还印发了《杭州高新区(滨江)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和《全区重大安全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实施方案》来规范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
关于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在2018年的财政预算中明确健全公共文化体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区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中发布相关的文化体育活动通知,还发布了《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全面梳理“跑一次”事项清单,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进行再比对、再确认,并根据动态调整机制,完成统一规范的事项目录清单共457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占100.00%。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发布“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并及时调整网上办事指南,修改完善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办事时间、办事地点和网上办理等信息,确保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信息与“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结合杭州“12345咨询投诉”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完善“一号问、一网答、一网查”体系,方便办事人获取信息。完善“滨江市民之家”微信公众号,并在公众号架设“智能客服”模块,嵌入人工智能客服,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24小时智慧化、个性化的咨询服务;率先开发应用微信“容缺受理”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远程补正申请材料,提升“跑一次”办结实现率;推出微信预约办事,预约的时段可享受优先办理的服务,实现现场办理高效化。
截至12月,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接待办事群众共112.03万人次,受理事项198.8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政府及各部门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208件,其中,区政府受理94件,区级部门和街道受理114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建设规划、劳动就业、政务咨询等方面。上述申请中,按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12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39件,信函申请57件。因申请人撤回62件,实际答复的件数为146件。从答复情况看,“属于已主动公开”15件,“同意公开”24件,“同意部分公开”17件,“不同意公开”1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1件。
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除继续以往的做法和流程外,我区还积极探索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模式,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向省、市政务公开办寻求指导帮助,并且通过法律顾问的把关力求答复内容的合法合理准确。
此外,我区还通过与申请人电话沟通、面谈等,在案前、案中、案后合理合法进行调解劝说,将案件基本解决在起始阶段。全年,我区信息依申请公开撤回62件,撤回率达29.8%。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总数10件,行政诉讼总数11件。其中区政府层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复议结果是1件维持,1件被依法纠错;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1件,目前还在审理中。关于下属各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8件,复议结果为1件被依法纠错,7件属于其他情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10件,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属于其他情形。
在面对因依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我区除了积极应对,还及时地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此外,在对因信息公开所导致的败诉案件,及时组织案件整理分析,探究背后原因,改进依申请办理工作。
五、公开裁体建设应用情况
我区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政务微博微信、线下查阅点等为辅助手段,努力构建全渠道公开载体。
1、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以“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平台,下设高新创业、滨江生活、阳光政务三大版面,其中阳光政务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集中公开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政务服务、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点领域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系列信息。此外为了增强政民互动,适应公众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设置“我要咨询”、“我要建议”、“我要评价”、“我要查询”、“领导信箱”、“我要投诉”、“我要举报”、“意见征集”等互动性栏目。我区门户网站获得2018年度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综合影响力评估中获得“综合影响力领先奖”,并且在评比的148个单位中名列第二。
同时,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滨江区平台为载体,集中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建设在线办理各种业务平台,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
2、微博微信平台建设。“滨江发布”微博和“滨江发布”微信平台将单向发布与双向互动相结合,方便公众信息获取相关信息。“滨江发布”微博粉丝有15万人,本年度在微博上发布4000余条信息,增强与网民互动。“滨江发布”微信公共号推送政务信息1000余条。除了“滨江发布”微信号,我区还建立了相关的微信矩阵,包括“滨江民政”、“平安滨江警务超市”、“滨江教育发布”、“杭州高新政策百事通”等10余个微信号。新媒体的运用极大方便了广大网民通过新媒体平台快速地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广大网民既是传播终端又是信息发布者,这种包含点对点、点对面的裂变式传播,又大大增强了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落地率”,拉近政府和普通民众的距离,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滨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在2018年度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评估中获得“综合影响力领先奖”。
3、线下公开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大厅、部分社区等场所设立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所有查阅点均公开查阅须知,并配设放有公开制度及便民信息的阅览架。目前查阅点的设置满足了一些不善于运用网络和新媒体人群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目前我区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兼职人员。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我区2018年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关于政府公开信息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8年度,我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国家、省、市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的界面设计不够新颖,主动公开内容的检索功能还有待于完善;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不够丰富和细化,区门户网站作为我区主要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其中以文字形式的发布占据了大部分比重,图文并茂、视频解说、游戏互动等新方式占据比重少;政策解读、热点回应、舆情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除了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热点回应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处理依申请公开的存证意识有待提高,导致个别在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处于被动。此外,还有部分申请人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反复、大量地申请同类信息及已经公开的信息,给依申请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也影响其他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人员培训方面。面对日益繁杂的申请,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常态化、专业化的政务公开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区将认真贯彻上级政府的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更加直观地、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强重大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仅要求做到图文并茂,而且计划添加相关的视频解读,让解读更加贴近百姓视角,让政策推行更能获得群众支持;在热点回应与舆情控制上,进一步加强承办政务公开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构建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不仅要严格依法办理,而且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工作。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指导,梳理普遍性问题并举办依申请公开案件讨论会,指导各部门提升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做好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应对工作。探索依申请公开创新机制,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进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抓好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沟通指导。积极与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请教工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紧跟省、市步伐,认真完成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展开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结合上级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评估的结果,细致对照、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