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 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辐射环境监管处) | |
主要职能: | 1.牵头全市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规范。 2.牵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监管工作。承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确定的具体工作。 3.牵头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进口废物申报初审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5.承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6.牵头落实土壤污染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处置)相关工作。 7.承担市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担全市辐射环境监管、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牵头协调和组织较大辐射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参与反恐演练工作。 9.承担调查处理本处职能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生态环境信访,整改回复涉及本处职能范围内社会评价意见。 10.承担与本处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信息公开、信息、统计、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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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 | |
邮政编码: | 310020 | |
联系电话: | 0571-89581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