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096836-3/2018-187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8-15
发布单位: 大江东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8-15 14:41      来源:“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集聚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市委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规划引领、融合发展、以人为本、合力推进原则,补齐发展短板,培育精品亮点,提升乡村产业,加强乡村治理,推动乡风文明,不断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原则。以城市分区规划为引领,点线面结合,注重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质量、拉高标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质量。

  (二)坚持融合发展原则。按照统筹布局要求,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城市分区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融合,达到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一体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做到乡村建设依靠村民、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四)坚持合力推进原则。坚持统筹发展、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上下联动,勇于担当、勇于奉献。打好乡村振兴组合拳,统筹结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三、总体目标

  三年内,农民人均收入力争年增长8%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实现年均增长5%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收入4.5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5亿元以上,其中村级经营性收入达1.5亿元以上。2018年底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3.8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3亿元以上;2019年底农民人均收入达4.1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4亿元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以产业提质为抓手,全面加快农业农村齐发展

  1.推动新型农业主体健康发展。打造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农业品牌,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本土化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探索形成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新平台,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全面试点开展农村土地全域整治,强势推进三权分离处置,加强土地流转扶持力度和政策优化,推动集中连片的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以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生产,形成一村一品、一街一业等特色优势产区、乡村旅游基地,提高农业产业整体效益和区域整体效益。 

  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挥“百草味”作为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效应以及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带动区域内农业经营主体打破原有生产经营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推动生产者、消费者、服务者的多维度、深层次对接;大力开发拓展农业多元化发展,推进农业与旅游观光、现代民宿、运动休闲、养生养老、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巧客小镇优化升级,招引优质企业入驻,实现景区化运作。探索推进美丽农业田园综合体与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产业兴旺为基础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到2020年,创建市级美丽农业示范街道、美丽田园体验区、美丽农牧渔场11个,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93%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年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打造清新清净的美丽田园风光。

  3.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继续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稳定年粮食种植面积10万亩次以上、稳定年粮食总产量3.5万吨以上,进一步加大粮食功能区扶持力度,强化5.6万亩已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调整完善和维护管理;积极推广机械作业、育种供秧、病虫害防治、机械收割、社会烘干等五统一社会化服务模式,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菜篮子”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着力打造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基地。切实加强推进质量兴农工程,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比率达到55%以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

  4.营造农业科技创新氛围。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多模式推广农技服务,推广农业新优品种、适用技术、先进设施,鼓励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实施北斗智慧监管、“互联网+”等现代智慧农业。扶持企业自主推进种子种苗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推进科技兴农示范项目工程。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全程机械化。通过引入中科资源,优化“农业+科技”的合作新模式,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合作共建杭州大江东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规划共建农业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积极培育和推广一批符合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的新品种、新技术;引入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将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技术应用于农产品培育。

  5.完善农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工程,提升完善路渠沟等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实施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与粮食功能区协同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支农信贷,支持和规范涉农担保公司、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基金公司发展,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探索实施区域特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降低农业受损、农民减产风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信用村镇创建成果,对创建或复评合格的省市区三级信用村镇,其辖内信贷客户继续实施“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便”等信贷政策。

  (二)以环境优化为抓手,全面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6.全面开展村庄规划设计。以城市分区规划为基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塑造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新风貌,规划编制以街村为主体,严把审查关,集聚区规划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规划审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分区规划(2035年版)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7.全面夯实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平原排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防洪排涝水利项目。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重点开展农村线网整治,农村电网上改下,村道道路新建、修建,村庄绿化、美化,平原绿地景观化,路灯亮化维护、环境长效保洁等村级基础保障建设,扎实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等,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推进实施农田林网工程。有条件的村,实施无线网络等智慧农村工程。探索建立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和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有效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益事业水平,推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8.全面提升乡村生态治理。全面推进污染源清查整治工程,有效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成果有效巩固。全面实施区域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对印染、化工等十大传统行业的“四无”企业进行有效取缔;围绕改造提升、地块综合利用,开展两个区域试点,实现留存企业单位排污、单位能耗、亩产税收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军水平。深入实施三改一拆,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实施旧厂区改造、旧住宅区改造以及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深入开展小城镇综合整治,累计完成省考核达标小城镇5个,小城镇整治项目总体形象进度与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协同推进。

  9.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五水共治”工程,深化“河长制”,加快河道及两岸清障,集中力量打造美丽河道和样板河道;强化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厕所科学合理布局,全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落实完善农村公厕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实施垃圾治理工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坚持“洁、序、美、绿”四化标准,实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规划设计管控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10.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城市推进实际情况,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天然气管网工程、自来水改造工程等地下基础性工程的前提下,统筹实施墙面美化、文化提升、产业兴农、旅游融合等项目,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的美丽乡村。力争三年内完成美丽乡村示范点5个以上。

  (三)以文化兴盛为抓手,全面塑造淳朴文明好乡风

  11.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尚。实施农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树立爱国爱家、邻里乡亲、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廉洁好家风”“读家训树家风”“最美”系列评选等主题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开展最美人物、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乡文明行动达标率100%。

  12.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农村公共体育健身场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三年内确保建成礼堂覆盖80%农村人口,礼堂免费提供Wi-Fi。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深入推进农村农家书屋建设,实现书屋免费Wi-Fi全覆盖,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深化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每年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和文艺演出配送服务,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艺团队建设,每村至少建立1支经常性群众文体团队。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农村每年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13.传承弘扬农村优秀文化。繁荣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弘扬沙地文化、潮文化和知青文化。充分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和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开展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和保护传承。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农村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深入挖掘萝卜干、沙地十碗头等传统特色乡土美食。鼓励支持农村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与发展。深入挖掘农村优秀民俗文化、农耕文化、节庆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四)以基层善治为抓手,全面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14.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党建标准化创建成果,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整顿相对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健全规范村干部考核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村干部队伍动态管理。深化领头雁工程,培养选拔一批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夯实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历练,配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开展“百村引领、千村晋位”工作,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四个平台”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

  15.推进乡村治理“三治结合”。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联动体系。坚持自治为基,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村规民约法制化、规范化、特色化。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规范完善基层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推行股权信息化管理,探索城市化推进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股权市场化、公司化运行机制。坚持法治为本,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德治为先,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的道德规范,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16.扎实建设平安乡村。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等三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农民负担反弹。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建设。开展“无案村”建设,打造基于物联网、智能感知终端的“智慧乡村”体系,提升农村区域的安全防范水平。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公共安全防控整治,加大督查暗访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

隐患。

  (五)以综合改革为抓手,全面激发要素活力谋富裕

  1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应签尽签、应发尽发”的要求,完成农户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权证的签订、发放等后续工作。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当年度耕地保护面积,按100元/亩的标准补偿至村级组织。加快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办法。

  18.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按照“总量核定、规划优先、因地制宜”等原则强势推进村级留用地使用和管理,以规划为先,统筹集中规划,在布点上要充分考虑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保证村级留用地的有效利用、有序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功能建设配套的有利契机;探索开展村级留用地多元化开发模式,鼓励、引导村级集体组织推进物业经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快速发展。深化完善村级保障机制,按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2018年村级可分配收入(剔除政府各级财政补助收入)不足70万元的村,管委会财政与街道财政分别承担50%予以补足。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以经营性资产抓创收、资源型资产抓开发、公益性资产抓管护等导向抓落实,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

  19.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招才引智,促进“新农人”、“农创客”、特色农业经营主体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乡村振兴。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着力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开展就业技能、农业专业技能、文明素质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20.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完善集聚区、街道、村三级医疗服务协作机制,推进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智慧医疗向农村延伸,三年内建成农村智慧医疗服务点38个,实现农村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35%以上。实施教育基本建设三年计划,力争形成基础教育新格局,建成幼儿园6所,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重点高中等各1所。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多渠道扩充优质教师来源,教师数量进一步满足需要,资源配置进一步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进一步实现提升,福利待遇进一步得到保障,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大江东的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21.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就业、社会保障与主城区一体化成果。提升就业帮扶精准度,促进“4555”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人岗精准对接”,三年内计划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帮扶27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推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以农村老年食堂为重点,力争三年内建成3家街道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推进8家社区(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多元化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集聚区主要领导挂帅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聚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目标考核、检查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各街道相应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切实抓紧抓好。各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中之重”要求,切实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摆上优先位置,理清思路,设计载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落实职责

  各街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主体,应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排查摸底、方案制定、集中整治等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综合协调集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相关工作督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支持街道开展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铁军。推进街道干部队伍专业化,提高乡村干部本土化率。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强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四)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市乡村振兴试点,探索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领域,扶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用地支持

  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取得的各类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零星分散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强保障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国土、规划、建设、经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拟定乡村振兴年度用地计划,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落地推进。

  (六)加强工作考核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列入集聚区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综合考评。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警示约谈制度等监督机制,加强对各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督促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定期通报进度排名。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