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监察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统筹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标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