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仲裁信访处
主要职能: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资格培训、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处理群众来访,牵头处理各类信访事项。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指导开展系统平安创建工作。


岗位负责人: 刘 韡
联系电话: 0571-8525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