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局系统行政审批规范工作制度。承担局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组织拟订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人力社保分中心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