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城乡建设、住保房管、自然资源、发展和改革、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园林文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分管部门、单位除政府投资建设类外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交优先、城市管理、园林文物、住房改善、环保生态、东西部扶贫协作及相关农村建设等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