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研究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工业和数字经济中长期规划。承担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