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研究全市环境、食品、医药等领域及其他相关侵害民生权益类犯罪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防范和打击对策;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衔接、协调、组织、指导、协调侦办全市涉及食品、医药、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等。